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對高等學校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進行評審匯總的通知》(陜教辦2022〕31號)要求,學校近期開展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依據

國家助學金評審應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西北大學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西大學〔2018〕9 號)文件要求執行,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確保國家助學金真正用于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預科、第二學士學位,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在校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資助標準與申請條件

1.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分為兩個等級:其中一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學年3800元人民幣,二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學年2800元人民幣。

2.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6)熱愛勞動,積極參加公益活動;

7)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8)2022年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程序及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在易班平臺系統按要求規范填寫《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系統已對申請進行了限制,未進行困難認定的將無資格申請)

時間:10月31日—11月3日

2.院(系)審查。各院(系)核查學生申請材料,進行班級民主評議,評議通過由輔導員在系統上審核通過并提交院(系)評審工作組。院(系)評審工作組要認真審核班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審核通過后,由院(系)評審工作組組長在系統上審核錄入推薦結果。各院(系)通過張貼紙質材料、發布學院網站通知等多種形式進行院(系)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期結束后及時去除相關信息。公示無異議后,院(系)需于11月10日前將系統導出的《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獲得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以及負責人簽字、加蓋院系黨章的紙制版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時間:11411月10日

3.學校審核。院(系)提交相關材料后,系統將關閉修改權限。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匯總各院(系)審核通過的名單,報學校審定,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西北大學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最終獲助學生名單上報省教育廳學生資助事務中心。院(系)需在最終獲助學生名單正式確定后,將申請學生的相關材料于11月18日前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保存。

時間:11月10日—11月18日

五、報送資料

1.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院(系)評審報告,內容包括評審小組、助學金總金額、受助學生總人數、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人數、評審程序、公示情況(照片提交電子版)、舉報處理等電子版、紙質版各1份,紙質版需負責人手寫簽字并加蓋院系黨章);

2.由系統導出的《西北大學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獲得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紙質版各1份,紙質版需負責人手寫簽字并加蓋院系黨章);

3.由系統導出的《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版1份,務必在相應位置粘貼上一寸個人照片,學生親筆簽名紙質版需負責人手寫推薦意見,簽字后加蓋院系黨章);

4.由系統導出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紙質版1份,學生親筆簽名紙質版需加蓋院系黨章);

5.西北大學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班級民主評議記錄表(紙質版1份)。

六、工作要求

1.堅持育人導向廣泛宣傳政策。各院(系)要高度重視,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政策,將國家助學金評工作與資助育人緊密結合,深入開展誠信教育和感恩勵志教育既讓學生真切感受到黨和國家的關懷,同時也要注意引導受助學生以實際行動感恩回饋社會。

2.規范評審程序按時報送材料。各院(系)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認真組織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并按照時間安排和有關要求及時材料。

3.暢通信息渠道,及時答疑解惑。在評審公示期間,各院(系)應設立咨詢、投訴電話暢通信息渠道,及時掌握學生的建議和意見,耐心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學校電話:029-88308290,助學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生工作部(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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