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8號)和《西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西大教〔2018〕1號)要求,為做好我校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免試研究生遴選推薦工作,是為國家選拔培養高層次人才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充分發揮院系辦學主體、教學主體、質量主體的作用,推免工作堅持統籌管理、分類指導,推進學校管理重心下移,引導各院(系)結合專業實際制定“一院一策”。

2.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程序要求,推免工作分為推薦、接收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本年度推薦工作于10月8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于10月25日前結束。

3.所有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注冊、報名、復試、預錄取等工作。

二、推免類型及分配原則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21年推免生名額,綜合考慮學科專業發展需要,現將各院(系)推薦指標分配原則制定如下:

類型

分配原則

普通推免名額

學校綜合教育部下撥的推免生計劃數、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各專業應屆畢業生人數等方面,按比例確定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指標分配方案,各院(系)按照學校下達各專業推薦名額×20%推薦候補人選并依次排序(請在擬推薦一覽表中注明“候補”),學校按照推免指標確定推免資格。

研究生支教團

學生自愿申報,院系審查、推薦,學校組織遴選并確定推免資格。

三、推免條件及相關要求

各類推免生均須具備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的推薦資格。各單位要按照推免工作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的推薦資格認定工作。

(一)推免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模范遵守法紀校規,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專業學生前三學年學習成績排名須在本專業2/3以內(含2/3),其他專業學生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學習成績排名須在本專業2/5以內(含2/5),且無不及格科目(補考或重修通過認定為及格)。

4.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并獲得本校本學科兩名以上正高職稱教師的寫實推薦(手寫體推薦信)。推薦專家應給受推薦學生講授過課程,或指導過受推薦學生參與其個人研究課題,或指導過實驗、競賽、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等。

5.參加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參加權威機構組織的外語水平考試取得相應成績或等級(TOEFL成績≥80分(兩年有效),或GRE成績≥300分(新分制、五年有效),或雅思成績≥5.5分(兩年有效));小語種學生應通過相應的國家外語等級考試。

(二)研究生支教團專項推免工作

申報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項目推免生,除滿足推免生基本條件以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科期間在學校或院(系)擔任主要學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績;熱心公益,擁有一定的社會實踐或志愿服務經歷(中共黨員、獲市級以上表彰者優先)。

2.語言表達能力良好,熱愛并能勝任到西部貧困地區開展支教(服務)工作,且必須服從全國項目辦分配。

3.研究生支教團項目推免生必須報考西北大學。

(三)綜合素質考核與成績核算

1.全面考核學生綜合素質

(1)各院(系)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2)創新素質獎勵分:各院(系)應根據《西北大學推免生創新素質獎勵加分辦法》的相關規定合理考核,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

2.嚴格執行成果認定

(1)論文、專利、獎勵等成果須以西北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且在申請推免資格當年8月31日之前正式發表或獲得者。

(2)期刊等級的認定根據西北大學科研管理部門最新的期刊目錄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增刊、特刊、匯編以及會議論文集均不予認定,錄用通知不予認定,具有DOI號認定的論文錄用通知予以認定。

(3)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對于社會質疑較多的賽事、刊物,各推薦院系要從嚴把握。

(4)各院(系)應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可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等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評價重點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同時報學校教務處備案。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在本單位網站予以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3.科學核算綜合考核成績

遴選推免生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綜合考核成績,并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獲得免試推薦資格的名單。

綜合考核成績=已修課程平均成績×95%+創新素質獎勵分×5%≤5)。

全校性選修課程、輔修專業課程不計入已修課程成績。各院(系)應認真、科學核算學生綜合考核成績,其中學生創新素質獎勵分按一定的權重計入學生綜合排名成績中,具體權重比率值院系依據學科特點和學生創新綜合加分值核定,但最大值不能超過5%

四、推免工作組織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與監察部門監督。各院(系)要嚴格按照《西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西大教〔2018〕1號)第十一條要求,成立本單位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加強對推免工作的組織與指導。學生若有異議,由院系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裁決和解釋,并將裁決意見報送學校審議。

2.領導小組要結合各院(系)實際,參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單位免試推薦工作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須經各院(系)黨政聯席會議通過,院長、書記審簽后在院(系)公告欄和學校教務處網站上公布,并報送學校教務處備案;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成績核算、信息核實、材料整理等相關工作。

3.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主動報備親屬(含非直系親屬)情況。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4.各院(系)應對學生的申請資格、成果與獲獎證書及其他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學生相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做好推免信息公開工作,保證公開、透明,將學生的相關申報信息以及擬推薦學生名單張榜公布,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5.各院(系)將學生對推免程序、標準的意見和對結果的異議納入本單位信訪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充分保證學生反映問題以及申訴渠道暢通,及時發現、堅決糾正推免工作中出現的錯誤。

五、推免工作程序

根據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推薦工作于10月8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我校推免工作的推薦環節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如下:

1.9月22日前各院(系)成立本單位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擬定院系免試推薦工作實施細則。

2.9月23日-24日各院(系)組織學生自主申報,督促學生認真填寫《西北大學推薦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提交有關成果與獎勵證書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3.9月25日-27日: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組組織專家組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等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根據審核結果核算學生綜合考核成績,嚴格按照學校劃撥指標確定擬推薦學生名單,將通過審核鑒定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和內容以及擬推薦學生的基本信息匯總整理后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報送教務處。

4.9月28日-10月8日教務處匯總整理各院(系)擬推薦學生信息,并提交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審定通過的擬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統一上報資格名單。

推薦工作環節結束后,請申請推免的考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報名。

六、申報材料

各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學校將在校園網公告欄予以公示:

1.9月22日前,將免試推薦工作實施細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人員聯系方式紙質版經簽字蓋章后報送至教務處教學科,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9月27日前將以下紙質版材料經簽字蓋章后報送至教務處教學科電子版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①紙質版材料:各院(系)擬推薦免試學生情況一覽表、擬推薦學生特殊學術專長審核意見表、擬推薦學生特殊學術專長審核匯總表。

②電子版材料:西北大學推薦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相關佐證材料、教授推薦信(以上文件整合成一個pdf文檔,以“院系+學號+學生姓名”命名)、本科成績單PDF版本(本科成績單單獨提交并以“院系+學號+學生姓名”命名)、擬推薦學生特殊學術專長審核意見表、擬推薦學生特殊學術專長審核匯總表、院系擬推薦免試學生情況一覽表。

七、注意事項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學校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相關學生推免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處分。

2.從學校公示推免生名單之日直至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上報名單期間,學生可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放棄推免資格,申請書須由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放棄名額由公示名單中候補學生依次遞補。

3.推免生一旦被錄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棄推免資格。否則,學校將在該生個人檔案中注明不誠信記錄并函告其被錄用的國內外院校或用人單位。

4.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教務處、研究生院、團委、學生處負責解釋。

上述表格均可在“教務處主頁”或學校公告欄下載,請按照規定格式和內容填寫,并將相關申報材料簽字蓋章后,按時送交教務處

免試研究生遴選推薦工作的各個環節,廣大同學均可通過學校公布的電話或電子郵箱進行監督和反映。

聯系人:王世璐 李學騫 聯系電話:029-88308182


附件:

    1.西北大學推免生創新綜合素質獎勵加分辦法

    2.西北大學推薦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3.院(系)擬推薦免試學生情況一覽表

    4.擬推薦學生特殊學術專長審核意見表

    5.擬推薦學生特殊學術專長審核匯總表



 西北大學

2020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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