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號要求,為做好我校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 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新設專業的申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附件2)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附件3)執行。申報院系應堅持需求導向,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區域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求,以詳實的人才需求調研數據作為增設專業的理由和基礎。申請增設專業應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附件4)基本要求,確保專業申報質量。鼓勵各院系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和產業新變革,推進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申報文理、理工、醫工等交叉融合的新專業。

2. 按照自身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合理增設和調整專業,適度控制重復設置率高的“過熱”專業,加快淘汰老舊專業。原則上不推薦申請增設本科專業布點多、在校生規模大、近三年就業率差的專業;對連續五年不招生的現設專業,應主動申請撤銷;申報新增專業時必須同時上報需淘汰老的舊專業;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只能保留一個布點(不包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3. 本年度各院系申請增設的本科專業,均須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附件5)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匯總表》(附件6)。網上填報環節中,目錄內的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統一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http://gdjy.moe.edu.cn)辦理;目錄中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統一在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moe.gov.cn)辦理。

二、工作程序

1. 院系申報。76-7月13,各院系填寫專業申報相關材料,組織5-7人專家組對擬申報專業進行論證(校外專家不少于2/3),并填寫《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意見表》(附件7)。請申請增設專業的院系于7月13日(星期二)前將以下材料紙質版報送至教務處教學科(長安校區七號樓二層7-223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匯總表》(簽字并蓋章、紙質版一式一份)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紙質版一式六份)

3)《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意見表》(紙質版一式六份)

各院系提交材料時須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規范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不予推薦申報。

2. 學校審議。714-7月18,學校組織申請增設專業進行匯報答辯,專業設置委員會專家組按照“保證質量,控制數量”的原則,根據匯報答辯情況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擬推薦新增本科專業和相關申報材料將予以公示。

3. 網絡申報。81日前,學校本年度推薦新增的本科專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中內容在對應網上平臺進行填報。

4. 網絡公示。81-831,新增專業申報材料將在對應網上平臺進行公示,可根據公示期間的意見,決定撤銷申報或繼續申報

其他工作

申請設立或舉辦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含內地與港澳臺合作辦學)以及在辦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新增或變更專業的,按照中外合作辦學行政許可程序執行。其中,申請設置國家控制布點專業,應在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moe.gov.cn)提前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申請中外合作辦學;申請設置非國家控制布點專業,應在新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新增、變更專業獲批后,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http://gdjy.moe.edu.cn)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備案”通道進行補充備案。

 

聯系人:王世璐  李學騫     聯系電話:029-88308182

 

 

              教務處

                                                 202176

 

 

附件: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pdf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doc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pdf

 4.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rar

 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docx

 6.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匯總表.docx

 7.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意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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