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推薦全省語言文字專家人選的通知


院(系)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建設和遴選全省語言文字專家人選的通知》要求,我校將開展全省語言文字專家遴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條件

(一)熟悉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范, 熱愛祖國語言文字和優秀文化。

(二)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學品端正、學風良好,具有較 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合作精神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身體健康,能夠保證承擔語言文字相關工作必需的時 間,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二、遴選辦法

校內推薦人選將通過個人申報、校內評審環節確定,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省教育廳。根據通知要求,我校可向省教育廳推薦 1名語言文字專家人選。

三、材料報送

請各院(系)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并按通知中相關規定和要求,準確、如實填寫《陜西省語言文字專家人選推薦表》《陜西省語言文字專家人選推薦匯總表》(見附件1、附件2),2021年10月20日前將推薦表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紙質版加蓋院系公章報送至7214教務處辦公室。

聯系人:張毅

 話:88308396

 陜西省教育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建設和遴選全省語言文字專家人選的通知.pdf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教務處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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