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西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更好地適應新時代高等教育發展新要求,進一步完善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學位授予活動,保護學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西北大學章程》《西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各級學位評定委員會換屆工作,組建成立西北大學第十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西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學位會)是在國家學位政策相關規定和授權范圍內,履行學校學位授予、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決策與管理機構。校學位會在校內相關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院系設置若干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委員會)協助其工作。本次校學位會和各分委員會的換屆工作同時進行,最終名單由學校會議審議通過。

二、學位評定委員會構成及委員要求

(一)校學位會構成及委員要求

校學位會設主席1名,由學校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設副主席3名,分別由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設主席團,成員人數為9人,由主席、副主席、研究生院院長、教務處處長和1名人文社科類分委員會主席代表、1名理工類分委員會主席代表、1名專家委員組成,其中2名分委員會主席代表與1名專家委員由主席提名。

校學位會委員由職務委員與專家委員兩類人員組成,委員人數為奇數。職務委員包括學校行政主要領導和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學生工作的校領導,研究生院、教務處主要負責人和各分委員會主席;專家委員為學術造詣高、治學嚴謹、原則性強、熱心教育事業、擁有國家級人才稱號的在崗博士生導師,具體人選由主席提名。

(二)分委員會構成及委員要求

分委員會委員人數為奇數,總人數為7-15人,設主席1名,11人以上的分委員會可設副主席1-2名,委員人選由所依托培養單位的黨政聯席會議推薦,設秘書1-2人,秘書可由分委員會委員兼任。依托院系設立的分委員會,其主席應為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托學科(專業學位類別)設立的分委員會,其主席應為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建設負責人。

分委員會委員人選應覆蓋所依托培養單位承擔的各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由多個教學或科研單位組成的分委員會,其委員人選應涉及全部組成單位;分委員會委員構成要充分體現年齡結構的合理性,須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骨干研究生導師。有博士學位點的分委員會,其委員中博士生導師的比例應不低于委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二。分委員會委員人選應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熟悉高等教育相關政策,師德師風高尚,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2.在職在崗的教學或科研人員,教學科研經驗豐富,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有指導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的經驗,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身體健康,能按時按要求參加分委員會會議,認真履行委員職責(詳見附件1:《西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

三、時間安排及其他事項

1.3月22日前,各分委員會完成分委員會委員的提名及公示(公示七天)工作,將簽字蓋章的紙質版《西北大學第十屆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提名表》(附件2)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換屆期間,涉及學位評定、授予等學位事務仍由現校學位會和分委員會負責。

3.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研究生院學位與評估辦公室,聯系人:李萌瑞,聯系電話:88308164。


附件1:西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

附件2:西北大學第十屆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提名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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