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2020年度第2期專項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教育讀本〉申請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20年啟動實施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構建科學基金“教育、激勵、規(guī)范、監(jiān)督、懲戒”一體化的科研誠信建設體系。按照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的部署,自然科學基金委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公開發(fā)布專項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教育讀本》申請指南,有關申請說明和要求如下:

一、項目說明

(一)研究目標

本課題聚焦教育引導,針對參與科學基金工作的項目申請人/負責人、評審專家、依托單位、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含正式人員、兼職人員、流動編制工作人員和兼聘人員)等(以下簡稱“四方主體”),圍繞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文化,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huán)境,督促和激勵“四方主體”恪守科研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開展負責任的研究、評審和管理。在充分調研、借鑒國內外科研誠信規(guī)范教材的基礎上,研究、編寫和出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教育讀本》,具體內容包括:

1. 闡明科學基金申請人/負責人及參與者應當遵守的學術道德、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規(guī)范,教育引導科研人員開展負責任的科學研究;

2. 闡明評審專家應當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和評審職責,維護科學基金評審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和規(guī)范性;

3. 闡明依托單位在科學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發(fā)揮支撐、協(xié)調、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作用;

4. 闡明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的行為規(guī)范和職業(yè)道德,促進基金隊伍廉政建設,保障科學基金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成果要求

1. 獲得項目資助的申請人,在項目結題時需要提交研究報告;

2. 編寫并出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教育讀本》,教育讀本內容應當突出系統(tǒng)性、可讀性、趣味性,適用于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開展科研誠信教育培訓。對于創(chuàng)意性較強的編寫方案和具備較好出版資源的課題組,將予以優(yōu)先資助。

二、資助計劃

(一)資助項目數(shù)量:擬擇優(yōu)資助1項;

(二)資助期限:2020121日—20211231日;

(三)資助額度:不超過60萬元。

三、申請條件

本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二)熟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各類項目管理辦法和科研誠信規(guī)章制度等。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工作人員均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四、限項申請規(guī)定

本專項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shù)范圍。

五、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指南和《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對于不符合指南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在線填報:本項目實行在線填報的方式,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ISIS系統(tǒng))撰寫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ISIS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沒有系統(tǒng)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lián)系人申請開戶)。

2. 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科技活動項目”,附注說明選擇“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申請代碼選擇“S01”。

3. 申請人應當按照局(室)委托任務項目撰寫提綱填報申請書。

4. 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jīng)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5. 本專項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三)報送材料

1. 本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92816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2. 依托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jīng)濟合理性進行審核。

3. 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當于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信息系統(tǒng)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tǒng)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4. 申請書中不得出現(xiàn)任何違反法律及有關保密規(guī)定的內容,依托單位須認真審核。由于違反相關規(guī)定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承擔。

(四)其他

1. 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當與ISIS系統(tǒng)中的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 本項目鼓勵跨單位、跨專業(yè)團隊合作,獲資助的項目負責人須定期匯報項目進展,自然科學基金委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將組織對項目進行中期評估。

3. 知識產權相關問題。

1)本資助項目成果的著作權歸自然科學基金委所有,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及參與者只享有署名權。項目負責人及參與者不得對任何單位授予項目成果的專有出版權,并保證自然科學基金委及其委托的出版者享有對項目成果的出版、發(fā)行、修改、再版等權利不受任何影響。

2)本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研究成果無任何知識產權糾紛,如果研究成果產生知識產權糾紛,由項目負責人承擔一切后果,自然科學基金委有權取消其申請或承擔項目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追究相關依托單位管理責任。

3)對本項目指南產生的任何疑義或者存在任何未盡事宜均由自然科學基金委保留唯一解釋權。

六、咨詢聯(lián)系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lián)系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協(xié)助解決,聯(lián)系電話:010-62317474

2. 其他問題可咨詢自然科學基金委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

聯(lián)系人:喬朋華,魏芹

聯(lián)系電話:010-6232 9671010-6232 982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lián)系方式:8830 2962[email protected]

科技處

20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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