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蓋茨基金會全球健康合作研究項目指南》的通知(校內截止8月20日16:00)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蓋茨基金會(GF)的合作協議和共同商定的工作安排,2025年雙方將繼續聯合資助中國研究人員與國外合作伙伴在全球健康領域開展合作研究。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申請代碼。

1. 診斷技術(申請代碼1須選擇括號內指定代碼下設申請代碼)

1)真正即時診斷技術(H26);

2)面向全球健康的無創診斷技術(H26);

3)中低收入國家高負擔疾病新型生物標志物發現(如結核病、瘧疾、HIV及妊娠早期子癇前期風險預測)(H22H04);

4)樣本采集與處理的輔助技術(H26)。

2. 瘧疾戶外蚊媒控制(申請代碼1須選擇H26下設申請代碼)

1)新型殺蟲劑活性成分,以及用于空間散發器或空間驅避劑的新型揮發性活性成分(例如,對蚊媒有效的新化學類別和現有類別的類似物);

2)創新的戶外蚊媒控制配方和遞送系統,驅動種群下降的平臺(例如,誘捕和殺滅裝置,也包括顯著改進一代缺陷的第二代誘因糖餌);

3)新型內共生菌阻斷按蚊中的瘧原蟲傳播(例如,新型沃爾巴克氏菌株或其他內生物質),以及與內生菌感染或工程蚊媒相關的蚊蟲飼養、運輸和釋放方法的改進和創新;

4)用于病媒監測、媒介樣本收集和其他戶外媒介控制用途的下一代設備,例如,按蚊采樣改進方案(例如圖像識別、檢測識別叮咬率、瘧原蟲感染率等),可替代HLC的誘捕器,低成本可大規模生產的蚊種識別智能誘捕器,嵌入科技元件的耐用幼蟲源控制方案。

中英文資助領域、優先考慮方向相關描述詳見附件1

申請人請根據研究內容,按照資助領域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1填寫中文申請書。

蓋茨基金會項目申報要求詳見蓋茨基金會公眾號。

(二)資助規模。

本合作研究項目資助規模為領域1計劃資助13項左右,領域2計劃資助10項左右。

(三)資助強度。

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研究人員開展合作研究。雙方資助經費均將撥付給中方申請人,由中方申請人根據合作研究需要統籌安排。

中方對獲批準項目的資助強度:領域1第(1)(2)(3)方向為直接費用不超過150萬元/項,領域1第(4)方向為不超過75萬元/項,領域2為不超過12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中文申請書的預算編報應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額度編制,并同時闡明蓋茨基金會資助經費的使用計劃。

蓋茨基金會資助強度:領域1第(1)(2)(3)方向為不超過25萬美元/項,領域1第(4)方向為不超過12.5萬美元/項,領域2為不超過20萬美元/項。資助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交流費用以及與外方合作者開展研究活動的費用。蓋茨基金會的資助款項,將按付款日即時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予受資助者依托單位的國內人民幣賬戶。英文申請書的項目預算應按雙方機構總資助金額編制。

(四)申報要求。

1.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611日—20281231日。

2. 國內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3. 中方申請人須分別向NSFCGF遞交申請,外方合作者無需向NSFCGF遞交申請。僅向單方機構遞交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4. 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項目申請,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按要求上傳相應附件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二、申請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三)與國外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四)關于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根據雙方達成的共識,本項目鼓勵女性科研人員和45歲及以下青年研究人員申請。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該合作研究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項目。

(三)本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2項的范圍。

(四)《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GF(中美)”,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實行定額補助的資助方式。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申請人須將合作協議和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提交給蓋茨基金會的英文申請書副本(模板見附件23)。

2)合作協議。合作雙方須就合作內容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協議(撰寫說明見附件4)。

3)依托單位關于審核并嚴格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的承諾函(如有涉及)。

4)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倫理審核證明(如有涉及)。

5.中文申請書填寫的本合作研究項目英文名稱須與英文申請書中的英文項目名稱完全一致。

6.獲得資助的申請人須遵守蓋茨基金會“全球獲取(Global Access)”有關條款,即確保蓋茨基金會資助的項目及產生的產品、服務、工藝技術、材料、軟件、數據和其他創新將對蓋茨基金會工作所針對的弱勢群體產生積極的影響。從項目資助中獲得的知識和信息將會被及時、廣泛傳播,并且向蓋茨基金會受益人公開,且以能夠負擔得起的合理價格提供資助發展成果。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一經提交,原則上不允許退回。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三)項目申請接收。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GRANT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5613日至202582016時(北京時間)。

五、項目聯系人

(一)中方聯系人。

唐榮達

電話:010-6232 7145

Email: [email protected]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二)蓋茨基金會聯系方式。

電話:010-5730 1525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

聯系方式:8830 2962[email protected]


科技處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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