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2024年度“陜西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合作研究項目申報的通知

校內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推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理論研究和實踐創(chuàng)新,將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力量優(yōu)勢轉化為推動我省民族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的內生動力,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陜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設立2024年度陜西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指南

1.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論述研究

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前沿問題研究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常態(tài)化機制的典型經驗研究

4.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加強和改進黨的民族工作研究

5.民族團結進步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邏輯研究

6.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7.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文化路徑研究

8.數字技術賦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

9.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社會心理過程研究

10.高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研究

11.高校少數民族學生交往交流交流研究

1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與共同富裕研究

13.新時代堅持和完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實踐經驗研究

14.新時代高校宗教學研究與高校抵御宗教滲透關系的研究

15.校園技防設施在高校抵御宗教滲透中的功能提升研究

16.高校學生宗教信仰研究

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的選題方向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不可自擬題目。

二、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lián)名申報。

(一)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原則上需具有高級(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且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2.項目依托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3.各依托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并簽署明確意見。

(二)申報方式

1.本次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同時進行,線上申報方式:各項目負責人通過“陜西省社科網”業(yè)務系統(tǒng)中的“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申報系統(tǒng)”進行申報。用戶名為注冊“陜西省數字社科信息資源數據庫”時填寫的手機號, 獲取手機驗證碼登錄,填報相關信息及資料,待管理單位審核。各單位管理員對申報項目逐一進行審核并完成提交。(http://43.143.254.71:8081/yjydpp/a/login,申報系統(tǒng)使用說明見附件

2.線下申報方式: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一式份)、《論證活頁》(一式份)及匯總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至社科處項目科7414辦公室。電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報書》、《論證活頁》及匯總表一并報送。

三、項目立項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lián)、省民宗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立項評審。評審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項目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yōu)確定。評審結果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由省社科聯(lián)下發(fā)立項通知并頒發(fā)《立項證書》。

四、項目經費

本項目每項資助經費1萬元,資助經費由省社科聯(lián)在項目立項后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

五、項目結項

(一)本研究項目周期為:立項結果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項目結項需書面提交不少于1萬字的項目研究報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電子版同時報送。

(二)項目結項需達到以下指標的任意一條:1、研究咨詢報告被省部級領導批示或入選教育部簡報《高校智庫專刊》、陜西省社科聯(lián)《社科要報》、陜西省決策咨詢委員會《決策咨詢建議》、省級機關部門創(chuàng)辦的內參1篇;2、研究咨詢報告被大型企事業(yè)單位采納1篇;3、項目負責人出版學術專著1部;4、項目負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

(三)省社科聯(lián)、省民宗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xù)。

六、成果使用

省民宗委對成果擁有所有權,省社科聯(lián)及省民宗委對成果擁有使用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

七、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省民宗委根據需要參與課題過程管理,協(xié)調指導課題組開展相關工作。省社科聯(lián)、省民宗委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質量。

(三)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發(fā)表),出版(發(fā)表)時需注明系“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字樣,未經省社科聯(lián)、省民宗委同意,項目組及成員不得對外發(fā)布研究成果。

(四)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項目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項目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lián)研究項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并從省社科聯(lián)專家?guī)熘刑蕹?/span>

(五)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請發(fā)送至電子郵箱發(fā)送郵件請備注“姓名+陜西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合作研究項目”)。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項目科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屈岳松

聯(lián)系電話:88308194

郵箱:[email protected]

社會科學科研管理處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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