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陜西省社會科學基金“古籍整理與研究”年度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貫徹落實《關于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有效保護、利用和研究珍貴文化遺產,充分發掘陜西古籍資源的時代價值,推動我省古籍整理出版事業高質量發展,陜西省古籍保護整理出版工作領導小組古籍整理出版辦公室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接受省社科基金古籍整理與研究年度項目申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 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堅定文化自信,增強文化自覺,進一步繁榮和發展文化事業,積極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典籍整理和研究工作,凸顯陜西古籍整理與研究特色,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陜西新篇章提供學理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申報要求

()選題原則

古籍是指1911年以前在中國抄寫或刊行的漢文書刊、文獻資料,以及1949年以前以漢文文字為載體的出土文獻資料,其研究方式主要包括點校、注釋、今譯、匯編、索引、書目及相關研究論文等。項目選題應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和創新意識,要密切跟蹤國內外學術發展和學科建設的前沿和動態。深入挖掘陜西古籍資源的時代價值,著重凸顯陜西地域特色。

()成果形式

最終成果一般為古籍整理著作,須在35年內完成。

()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項目主要參與人不超過5人,主要參與人每人最多可參與兩個項目。

2.申請本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2024年陜西省社科基金其他15個學科的年度項目。

3.凡在研的國家和省級社科基金項目、被撤項或終止的省社科基金項目三年內、被撤項或終止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五年內,其負責人不能申報本項目。

4.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本年度古籍整理與研究類項目。已列入《陜西古代文獻集成》(已立項名單見附件)、《陜西歷代舊志文庫》或其他大型叢書出版計劃的不能申請本項目。

5.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研究、浪費研究資源 申報單位和申報者要比對202120222023年已立項的省級社 科基金項目(詳見陜西宣傳網),對相同或高度相近的項目不予申報。

6.申報者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7.本次申報的項目將由陜西省古籍整理出版專家委員會組織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將上報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審核,由省社科辦下發立項通知,并納入省社科基金項目管理。

三、項目管理

()陜西省社會科學基金“古籍整理與研究”項目的立項、中期檢查、結項等均按照《陜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應在每年11月前將項目負責人的研究進展、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存在的問題以及經費使用等情況以紙質材料形式,向陜西省古籍整理辦公室及時報送。

()項目負責人必須以第一作者名義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至少1篇與立項項目內容相關的論文,核心期刊認定為以下3種:

1.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

2.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及“擴展版”。

3.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項目獲準結項后,申請人可以項目最終成果申請陜西省古籍整理辦公室“陜西省古籍整理出版年度項目”資助。

()其他相關通知和文件的發布、下載,請登錄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網站(www.sxsky.org.cn)“陜西古籍整理”專欄。

四、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人必須認真填寫《陜西省古籍整理與研究項目申報書》《論證活頁》《項目匯總表》。《申報書》《論證活頁》《項目匯總表》須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請于202456提交《申報書》一式4份、《論證活頁》一式7份、《匯總表》1份及對應電子版至社科處;同時還需提交申報項目所據底本及前期點校樣稿各30頁。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項目科聯系。

聯系電話:88308194

郵箱:[email protected]



社科處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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