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2025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項目申報的通知

內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榆林市委五屆八次全會精神和全市宣傳部長會議精神,打好“八場硬仗”,抓好“20件大事”,圍繞榆林經濟社會發展,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發展思路,為推動榆林高質量發展、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提供參考依據,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省社科聯”)、榆林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以下簡稱“榆林市社科聯”)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管理辦法》和《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合作設立2025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指南

1.榆林區域協調發展的現實堵點及突破路徑研究

2.新時代推動榆林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實踐路徑研究

3.榆林市傳統文化促進鄉村振興的實踐路徑研究

4.榆林文化強市建設研究

5.榆林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對策研究

6.新時代陜北民歌詞曲創作研究

7.新時代“楓橋經驗”與鄉村基層治理的法治化路徑研究

8.榆林南部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路徑研究

9.數字經濟賦能榆林新能源產業鏈路徑優化

10.榆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路徑研究

11.新時代文明培育過程中提升榆林城市軟實力研究

12.榆林市常態化推進中心城區城市文明建設的探索研究

13.榆林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引導服務研究

14.榆林全民國防教育和實踐問題研究

15.“非遺+”模式下如何推動陜北秧歌的傳承與創新探索研究

16.榆林市縣融媒體中心新媒體內容創新探索研究

17.榆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8.榆林推進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探索研究

19.黃河流域(榆林段)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協同機制研究

1-7為重點項目選題,8-19為一般項目選題,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示的課題指南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不可自擬題目。

二、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由省社科聯、榆林市社科聯組織實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開申報。項目申報須通過學院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名申報。我校限報3項。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人長期從事相關領域研究工作,能夠深入實地開展調研,有較為豐富的成果積淀;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

2.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且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3.項目依托單位應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4.各依托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并簽署明確意見。

5.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組成專家團隊聯合攻關,鼓勵與省內黨政部門實際工作人員共同開展研究。

(二)申報方式

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一式三份)、《論證活頁》(一式六份)及匯總表,各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并進行排序(限項項目),匯總表院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社科處7號樓414辦公室。電子版《申報書》(WORD文件格式)、《論證活頁》(WORD文件格式)及匯總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匯總報送請各單位按照要求報送,否則不予受理

三、項目立項及資助經費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省人大財經委會同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確定立項課題。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榆林市社科聯會同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確定立項課題。

本項目每項資助3-5萬元,資助經費由省社科聯在立項后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

四、項目結項

(一)本項目研究周期自立項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課題最終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重點項目不少于3萬字,一般項目不少于2萬字,所有研究項目需有5000字以上縮減版研究報告,同時報送電子版。

(二)重點項目需在《陜西智庫》等省級(含)以上刊物發表,一般項目需在市級(含)以上刊物發表。

(三)省社科聯、榆林市社科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聯、榆林市社科聯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在公開發表時應注明“2025年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及項目編號等信息。

六、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榆林市社科聯根據需要全程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榆林市社科聯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研究質量。

(三)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

(四)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課題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課題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被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研究項目,其所在依托單位次年項目申報數量將被予以限制。

(五)課題申報時間為2025年59日,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請發送至電子郵箱。發送郵件時請注明單位及課題簡稱(如“姓名+2025榆林社科+申報”)。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項目科聯系。

聯系人:屈岳松

聯系電話:88308194

郵箱:[email protected]

社會科學科研管理處

2025430


  • 附件【申報書.doc】已下載
  • 附件【活頁.doc】已下載
  • 附件【匯總表.xlsx】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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