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采購管理信息系統已于2025年1月20日起恢復使用,采購人可登錄系統進行相應操作。根據省級財政部門要求,政府采購項目(貨物、服務類項目預算金額20萬元及以上;工程類項目預算金額3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項目)應于開展采購活動前30日進行采購意向公開,采購意向公開后政府采購計劃必須于6月底前在省級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備案,逾期未完成立項審批的,其采購預算額度將由學校統籌安排,不再預留。
為了保障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開展,各單位應當對本年度擬采購項目通盤考慮,秉持“無預算,不采購”原則,統籌規劃,把握時限,留夠余量,做到“按需采購、按時采購、按規采購”,不得將采購項目化整為零、規避集中采購。對于周期性強、師生關切、重大重要的采購項目,各單位要按需倒排工期,做到“早調研、早論證、早提交、早啟動”,以確保采購項目順利實施。
采購與招標辦公室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