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2019年獎勵績效工資將于近日發放,現將個人所得稅籌劃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獎勵績效工資的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中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
二、經過財務處多次測算,并與院系溝通后,選擇較優方案對部分老師的獎勵績效工資進行拆分。拆分后第一次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扣稅,第二次并入2020年綜合所得予以扣稅,兩次均在同一天發放。
三、獎勵績效工資拆分后第二次發放金額會影響老師的個人所得稅,進而影響2020年的匯算清繳結果,因此,對于拆分后預估2020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0元的,年終績效工資將一次性發放,不予拆分。?
鑒于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對計算方法有較大調整,本次稅收籌劃我們考慮到大多數教職工的實際情況,不盡之處,敬請諒解。
預祝各位老師春節愉快,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財務處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