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教職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規定,為確保每位教職工能夠在2020年1月起準確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請大家及時更新“個人所得稅APP”版本,并在12月31日前在“個人所得稅APP”中的“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模塊確認本人信息。
注意事項:
1.如納稅人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修改相關信息并確認,以免對個人稅收信用產生影響;
2.如納稅人不進行修改確認,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
望周知。
財務處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