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長安校區集中辦理電動車掛牌的通知

關于在長安校區集中辦理電動車掛牌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按照《西安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及相關文件精神,不斷加強電動車管理,解決師生電動車掛牌事宜,保衛部(保衛處)邀請長安區交警大隊入校為師生員工集中辦理電動車掛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時間:5月27日-28日9:30-17:00(中午不休息)

地點:長安校區學生活動中心北側廣場

二、辦理對象

師生員工未懸掛正規牌照的電動車(需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三、所需資料

1.電動車強制性認證證書、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

2.購車發票(若發票或合格證遺失,需聯系銷售商補辦或出具相關證明)。

3.車主本人身份證原件(備注: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書)。

四、注意事項

1.請提前核對車輛是否符合標準,避免現場無法辦理,加裝改裝(如拆除限速器、改裝電池等)車輛不予辦理。

2.辦理現場請有序排隊,服從交警及工作人員安排。

3.完成車輛上牌之外,還可同步完成校內登記并懸掛校內號牌,未辦理校內登記的車輛禁止入校。

五、溫馨提示

2025年6月30日過渡期屆滿后,未懸掛電動自行車合格號牌及懸掛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臨時號牌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特此通知。



保衛部(保衛處)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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