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留學基金委啟動2025-202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瑞士聯邦共和國內政部關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備忘錄》,雙方每年互換獎學金留學人員,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現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發布的《關于啟動2025/202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的通知》,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學科、專業領域
不限,重點支持醫藥化工、醫療技術、生物技術、環境保護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專業學科。
2.選派類別及留學、資助期限
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留學/資助期限為12個月。
3.選派規模
不超過25人/年
4.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獎學金。訪問學者獎學金資助標準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獎學金資助標準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險、一次性安家費、公共交通年票等。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補貼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范,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獲得瑞方導師邀請信;重點資助青年學者、研究人員及年輕醫生。
6.訪問學者類申請人應于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須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員;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類申請人應于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為我校正式在職青年科研人員、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或在讀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應確保完成國外學業回國后方可出站;正式在職青年科研人員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博士畢業時間應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在讀應屆博士畢業生通過博士培養單位推薦,應確保于2025年7月31日前獲得博士學位。
7.語言要求:申請人與導師協商,語言水平獲得導師認可即可,須在邀請信中注明。
8.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
三、申請辦法
1.選拔辦法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程序申請。
瑞方將對中方推薦人員進行審核及商接收學校落實獎學金,年錄取人數不超過協議人數。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受理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瑞士互換獎學金”。
并向國際合作部出國管理辦公室提交系統生成的申請表、院系簽字蓋章的單位推薦意見、公示及系統上傳材料的紙質版。申請人所在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在申請表主表單位推薦意見欄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
申請人需將書面對外聯系材料應于2024年11月10日前郵寄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應提交材料清單及要求詳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8 附件中的各項文件)。
四、審核、錄取辦法
最終評審結果以瑞方通知為準,國家留學基金委將于2025年6月份公布錄取人員名單。
五、對外聯系及派出
1.申請人應按照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對外聯系材料,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后統一向瑞方提交。留學候選人員需自行聯系接收院校,提交對外聯系材料同時提交瑞方邀請信。
2.被錄取人員一般于2025年9月派出,具體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為準。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3.派出前,留學人員須聯系相關留學服務機構辦理簽證申請、機票預定手續;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具體請查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未盡事宜,請聯系:
1.西北大學-出國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 張老師
電話: 88302243
2.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聯系人:李老師
電話:010-66093932
國際合作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