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國家智慧教育平臺國際版課程資源校內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關于組織開展國家智慧教育平臺國際版課程資源遴選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5〕24號)要求,省教育廳決定開展平臺國際版課程資源遴選工作。現就我校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須知

1. 申報課程須為能展示我國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學科專業優勢、支持多語種的高質量在線課程資源。

2. 除中文學習課程外,其它課程資源需全外語授課,語言種類重點涵蓋英語、法語、俄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等聯合國官方語言。

3.課程負責人應具有國際合作課程建設經驗,在領域內有一定知名度,理論或實踐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豐富。課程團隊成員應對所教授的內容有較深入的理解,對課程的重難點有較好的把握。

4. 已與外方院校建立合作關系的課程或已由外方院校使用的課程優先擇優推薦。已在平臺國際版上線的課程以及已參與平臺國際版中俄、中巴( 巴西)和中印尼合作課程資源遴選的課程不再重復申報。

二、課程要求

1.課程內容先進、新穎,反映學科專業的核心理論和成果,具有較高的科學性水平。

2.課程資源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

(1)視頻資源,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 比例為 16:9, 確保圖像和文字清晰可辨,視頻壓縮采用 H. 264 編碼方式,封裝格式采用 MP4。

(2)音頻資源,聲音清晰無雜音,采用AAC 編碼格式壓縮,音頻采樣率不低于 48kHz,音頻碼率不低于 l.4Mbps。

(3)文檔資源,演示文稿、參考資料等以PDF格式提交,不得出現排版、亂碼等問題。

3.課程資源均需按照《國家智慧教育平臺數字教育資源入庫出庫管理規范》和《國家智慧教育平臺數字教育資源內容審核規范》要求,滿足政治性、導向性、科學性、適用性、規范性、時效性、公益性等內容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政策法規要求。

4.課程資源應具有獨立知識產權,如引用他人成果,應事先征得相關著作權人的同意。

5.申報人自愿無償將上述資源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權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國際版運營方教育部教育技術與資源發展中心(中央電化教育館)在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國際版使用,將相關資源發布于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國際版,供平臺用戶閱覽。

三、申報要求

1. 申報人應按照《國家智慧教育平臺數字教育資源內容審核規范》的內容審核要求,完成課程資源內容自審( 自審記錄見附件1)。

2.提交課程樣例材料。每門申報課程提交不少于 6個學時連續完整的課程教學內容資源,每學時至少 1個視頻,每段視頻應涵蓋一個完整的知識點、技能點。

3.請申報人于 4月9日(星期三)前將聯系人信息表(見附件2)、自審記錄表及課程材料電子版報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工作安排

1.課程征集工作。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會同國際合作部、教務處組織對申報課程進行符合性審核并報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組織對申報課程進行遴選。

2.課程資源上線。課程資源錄用后,資源提供單位與平臺運營單位(教育部資源中心)于 4月 30日(星期三)前簽訂資源服務協議,完成知識產權授權等事宜,并配合平臺運營單位完成資源內容審核、技術審核和資源入庫等工作。

3.優秀案例遴選。對于在平臺國際版中應用較好的課程資源,教育廳將優先推薦參與國家智慧教育平臺“五好”案例遴選。

聯系人:劉濤 電話:029-88308813


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

國際合作部

教務處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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