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實驗室氣體鋼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氣體鋼瓶安全管理,預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穩定,根據《西北大學西北大學實驗室氣瓶安全管理細則(暫行)》(西大實驗〔2022〕3號),結合學校實驗室實際情況,現集中開展實驗室氣體鋼瓶安全專項整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以防范遏制重特大氣體鋼瓶安全事故為目標,通過全方位的清查,實現學校實驗室氣體鋼瓶“風險底數清晰可控、隱患排查治理到位、管控措施全面落實、應急準備科學充分、防控體系運行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平穩有序。

二、工作范圍

(一)檢查對象

正常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 0.2MPa(表壓)的、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等于 1.0MPaL 的、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實驗室鋼制氣瓶。

(二)檢查范圍

全校所有涉及氣體鋼瓶使用的教學實驗室、科研實驗室以及其他相關場所。

三、工作內容

(一)氣瓶采購

1、采購氣瓶應嚴格審查氣體供應商資質,確保從具有合法資質、信譽良好的供應商處采購氣體鋼瓶。供應商應提供氣體質量合格證明、鋼瓶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2、采購的氣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要求,瓶體標識清晰、完整,包括氣體名稱、化學分子式、鋼瓶編號、生產日期、檢驗有效期、使用壓力等信息。

(二)氣瓶存放

1、涉及劇毒、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配有通風設施和合適的監測報警裝置,張貼必要的安全警示標識。

2、危險氣瓶存放點須通風、遠離熱源、避免暴曬、地面平整干燥;配置氣瓶柜或氣瓶防倒鏈、防倒柵欄。

3、可燃性氣體與氧氣等助燃氣體不得混放。

4、無大量氣體鋼瓶堆放現象;每間實驗室內存放的氧氣和可燃氣體不宜超過一瓶,其他氣瓶的存放,應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氣體鋼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廳等公共場所。

(三)氣瓶使用

1、所有氣瓶應懸掛使用狀態卡,應在相應位置張貼安全操作規程;使用人員應經實驗室安全培訓。

2、氣瓶使用過程中有人值守。

3、氣體管路連接正確、有標識、管路材質選擇合適,無破損或老化現象,定期進行氣體泄漏檢查;存在多條氣體管路的房間需張貼詳細的管路圖。

4、瓶內氣體不得用盡,應有余壓。實驗結束后,氣體鋼瓶總閥須關閉。

(四)氣瓶報廢

1、達到使用壽命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氣體鋼瓶應及時報廢,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報廢鋼瓶應由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回收和處理,嚴禁私自處置。

2、報廢鋼瓶的處理過程應做好記錄,包括鋼瓶編號、報廢原因、處理方式、處理時間等信息。

四、具體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

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本單位實驗室氣體鋼瓶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自查自糾工作完成后,各單位應將氣體鋼瓶隱患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附件1)于11月29日前將紙質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送至長安校區7號樓7314,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集中整治階段

學校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匯總分析,督促各單位限期整改。對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將依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工作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充分認識開展實驗室氣體鋼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以本次專項整治為契機,深入查找本單位在實驗室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安全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實驗室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附件:1.實驗室氣體鋼瓶隱患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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