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共享航次計劃2020年度項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共享航次計劃(以下簡稱共享航次計劃)用于資助海洋科學考察船和潛水器(以下簡稱考察船和潛水器),為必需進行海洋和極地科學考察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提供穩定、可靠的調查設施保障,以確保考察任務的實施,獲取海洋和極地現場觀測資料,推動海洋科學調查資料共享,培養和增強海洋科技人才出海考察經驗,促進我國海洋科學考察設施資源合理利用,為提升我國海洋科學基礎研究原始創新能力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為實施海洋強國戰略及促進全球、區域海洋管理和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一、科學考察需求征集情況

地球科學部于20208月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上發布了共享航次計劃科學考察需求的征集通知。共收到普惠型航次搭載需求申請460項,來自63家依托單位,幾乎涵蓋了所有的基金項目類型;收到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研究科學考察航次需求(含普惠型航次基礎上強化突出重大科學考察需求)6項。

二、共享航次計劃2020年度資助計劃

經專家審核、論證,本著科學、合理、經濟和公平的原則,確定385項可以搭載以下11個普惠型航次;擬組織3個重大科學考察航次(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研究科學考察項目),其中兩個為普惠型航次基礎上強化突出對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的考察研究。

擬組織渤黃海航次、東海航次、長江口航次、臺灣海峽航次、南海東北部-呂宋海峽綜合航次、南海中部海盆綜合航次、珠江口-南海西部綜合航次、南海地球物理航次、西太平洋航次、東印度洋航次、北部灣航次等11個科學考察航次。科學考察航次的詳細要求,包括航次的科學目標、調查區域、調查時間和調查內容等見附件1,每個航次包含的搭載需求項目見附件2。鼓勵在普惠型航次基礎上強化突出對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的考察研究,其中“十一、東海航次暨東海陸架底質聲學航次(航次編號:NORC2021-02+NORC2021-301)”和“二、東海航次(航次編號:NORC2021-02)”在組織時將進行二選一;“十三、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暨南海西部渦旋演變特征航次(航次編號:NORC2021-07+NORC2021-302)”和“七、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航次編號:NORC2021-07)”在組織時將進行二選一。

擬組織西太平洋能量串級和物質輸運重大科學考察航次,開展“西太平洋復雜地形對能量串級和物質輸運的影響及作用機理”科學考察實驗研究。該航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3

根據共享航次計劃規劃發展需要,擬設立共享航次計劃海洋科學數據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研究、共享航次計劃青年科考人員培訓對象及方案設計戰略研究2個共享航次計劃戰略研究項目,具體要求見附件4

三、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共享航次計劃項目需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1. 申請共享航次計劃科學考察項目的依托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1)申請單位須提供共享航次計劃考察船或潛水器;(2)申請單位具有考察船和潛水器的所有權或管轄權。申請單位不擁有考察船和潛水器所有權的,申請時應當提交考察船和潛水器租用合同。合同內容應當明確租用目的是申請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共享航次計劃科學考察項目,租用期限應當覆蓋科學考察項目執行期;(3)考察船和潛水器必須符合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相關法規規定的適航條件,并且具有實施多學科綜合型科學考察的經驗和良好記錄;(4)考察船和潛水器所搭載的考察設施先進、齊備、狀態良好,符合相關海洋調查、質量和標準計量管理認證規定,滿足科學考察基本要求;(5)考察船和潛水器須配備必要的技術支撐人員。

2. 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共享航次計劃科學考察項目:(1)申請人須為所在單位考察船和潛水器管理的部門負責人;(2)首席科學家須作為主要參與者參加科學考察項目申請。首席科學家應具有較為豐富的出海科學考察經驗且承諾執行出海考察任務。重大科學考察項目的首席科學家應對項目總體設計、搭載召集以及實現項目的科學目標和預期成果負主要責任。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非同一單位的,主要參與者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3)科學考察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 個。

3. 西太平洋能量串級和物質輸運重大科學考察航次首席科學家申請條件及共享航次計劃戰略研究項目申請條件分別見附件3和附件4

(二)限項規定

共享航次計劃項目不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制。科學考察項目首席科學家同年度只能參與1項同類項目申請。上年度已獲科學考察項目資助的首席科學家,本年度不得作為首席科學家參與申請該類項目。

(三)研究期限

共享航次計劃科學考察項目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自202111日至20221231日,其中出海考察期限為2021年。針對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研究的科學考察項目的研究期限不超過4年,出海科學考察期間一般為202111日至結題前一年的1231日之間。共享航次計劃戰略研究項目研究期限具體要求見附件4

(四)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不符合項目指南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2. 為更好地凝練航次的科學目標、提高航次組織效率及考察研究效果,共享航次計劃年度項目指南發布后,擬任首席科學家須向專家組辦公室提交首席科學家申請簡表,搭載項目負責人須向專家組辦公室提交首席科學家預評估意見表。上述文件將作為項目評審的重要參考資料。未按時提交首席科學家申請簡表者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申請,未按時提交首席科學家預評估意見表者視為自動放棄搭載。具體做法是:首席科學家登錄共享航次計劃網站(http://www.sss-nsfc.org.cn),1016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學家申請簡表;搭載項目負責人登錄航次申請賬戶,111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學家預評估意見表。

3. 搭載項目如需調整所在航次,須向專家組辦公室提出申請并得到明確答復。申請調整搭載航次一般應與提交首席科學家預評估意見表同步進行。搭載項目不得與科學考察項目直接確定調整搭載航次。

4. 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代碼填寫D06。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科技活動項目”。科學考察項目在“附注說明”選擇“共享航次計劃科學考察項目”,戰略研究項目在“附注說明”選擇“共享航次計劃戰略研究項目”。

2)科學考察項目項目組主要參與者必須包括首席科學家、航段負責人、資料匯交負責人和航次報告助理,對其他人員不作規定。在申請書的報告正文(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中,須明確闡述項目組主要參與者的分工。首席科學家必須指定資料匯交負責人及航次報告助理,且不能本人兼任。

3)科學考察項目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重點論述航次的科學目標、科學問題、觀測與調查內容、觀測與調查海區、航線的初步設計、航期與運行費、調查設備支持以及海上調查基本技術指標等。戰略研究項目申請書按照申請書撰寫提綱要求撰寫。

4)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認真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和《預算說明書》。

資金預算須注意列支科目的合理性:第一,出海人員費用預算須針對單位編制人員和臨時聘用人員兩種類型分別進行。不得列支單位編制人員工資,出海補助可列入差旅費;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可列入勞務費,出海補助可列入差旅費或勞務費。出海補助一般包括交通補助和伙食補助,補助標準需提供測算依據(例如單位相關文件、部門規定等)。第二,保險費用預算須針對設備和人員兩種類型分別進行。租賃設備的保險費用可列入設備租賃費,自有設備的保險費用可列入其他費用;人員保險費可列入差旅費或勞務費。第三,出海考察準備與總結費用一般為科學考察項目總費用的5%,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研究科學考察項目的準備與研究總結費用一般為科學考察項目總費用的30%,由首席科學家負責支配。該部分費用不能僅單獨直接作為預算的一個科目且不予說明。須將該費用首先列于預算的不同科目,常見的包括:專家咨詢費、差旅/會議費、勞務費等。分科列入后,須在《預算說明書》最后明確說明該類費用匯總及分科預算情況。首席科學家依托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還應明確該類費用須撥款至合作研究單位。第四,船舶靠港費用可列入其他支出。

5. 科學考察項目在提交申請書時應承諾:

了解并遵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共享航次計劃實施方案(試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共享航次計劃調查資料管理與共享服務辦法(試行)》。

6.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材料、審批文件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7.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項目集中受理期間(2020112-5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五)咨詢聯系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系電話:010-6231 7474

2. 其他問題可咨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聯系人:冷疏影,電話:010- 6232 6909

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系方式:8830 2962[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共享航次計劃2020年度科學考察項目詳細資助計劃

  附件2:各航次搭載需求項目清單

  附件3:共享航次計劃2020年度西太平洋復雜地形對能量串級和物質輸運的影響及作用機理重大科學考察項目詳細資助計劃

  附件4:共享航次計劃2020年度戰略研究項目詳細資助計劃


科技處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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