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2020年第2期應急管理項目<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管理研究>申請說明》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2020年第2期應急管理項目《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管理研究》申請說明已經發布,請申請人依據申請說明開展申請工作。

一、項目類型和意義說明

為了對經濟、科技、社會發展中出現的一些重大管理問題快速做出反應,及時為黨和政府高層決策提供科學分析和政策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特別設立了管理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該項目主要資助在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基礎上,運用規范的科學方法進一步開展關于國家宏觀管理及發展戰略中急需解決的重要和關鍵性問題的研究,以及經濟、科技與社會發展實踐中的“熱點”與“難點”問題的研究。應急管理項目每年啟動3-5期,資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據學部對于應急管理項目的一貫指導思想,應急管理項目應從“探討理論基礎、評介國外經驗、完善總體框架、分析實施難點”四個方面對政府決策進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針對性、及時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議應當是技術上可能、經濟上合理、法律上允許、操作上可執行、進度上可實現、政治上能為有關各方所接受,以盡量減少實施過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注重科學方法的應用和實際數據/資料/案例的支撐,切忌空洞的討論和沒有實證根據的結論。應急管理項目的承擔者應當是在相關研究領域已具有深厚學術成果和數據/資料/案例的積累、能夠在短時間內取得具有實際應用價值成果的專家。

應急管理項目實行滾動立項,全年接受項目建議。歡迎國內外各領域專家和國家宏觀管理部門從國家戰略高度提出具體的項目建議。項目建議書應針對立項課題的國家現實需求、迫切性與必要性、國內外研究進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預期研究目標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觀點、證據和建議,并對國內現有研究基礎和研究隊伍進行分析。

二、2020年第2期應急管理項目《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管理研究》申請指南

20206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總體方案》指出:海南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平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是黨中央著眼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深入研究、統籌考慮、科學謀劃作出的戰略決策。

按照《總體方案》要求,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施范圍為海南島全島,到2025年將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到2035年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一)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管理總體研究(總課題)

為落實《總體方案》,加快高水平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深入研究國際自由貿易港發展趨勢與現狀、海南的特色與國家戰略定位之間的互融關系、產業發展路徑和制度集成創新等關鍵問題,以實現搶抓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要機遇,聚焦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合作競爭新優勢的戰略目標。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海南自貿港政府社會治理能力研究;(2)海南自貿港制度集成創新;(3)海南自貿港科技創新驅動機制;(4)海南自貿港現代產業體系構建;(5)海南自貿港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6)海南自貿港建設的風險識別與防控。

(二)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子課題1

自由貿易港本質是政策與制度體系安排。《總體方案》要求在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指導下,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和海南省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出臺實施方案,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本子課題擬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全球人才、資金和技術集聚,自身行政體制改革等制度集成創新開展細化研究,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促進海南自貿港生產要素流動與集聚的制度創新;(2)海南自貿港行政改革與精簡審批制度研究;(3)海南自貿港財稅金融制度細化研究;(4)海南自貿港其他配套制度集成創新細化研究。

(三)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競爭力(子課題2

《總體方案》要求借鑒國際經驗,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建設,主動適應國際經貿規則重構新趨勢,充分學習借鑒國際自由貿易港的先進經營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政策和制度。因此,海南自貿港的制度安排必須對標國際并具有國際競爭力。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新加坡、香港、迪拜、鹿特丹、紐約等國際貿易港經營方式與制度安排的歷史和效果解析;(2)海南自貿港國際競爭力評價研究;(3)海南自貿港建設國際比較競爭優勢分析;(4)提升海南自貿港國際競爭力的路徑與策略。

(四)海南自由貿易港現代產業體系發展模式(子課題3

《總體方案》要求充分發揮海南自然資源豐富、地理區位獨特以及背靠超大規模國內市場和腹地經濟等優勢,搶抓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要機遇,聚焦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逐漸形成支撐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為國內經濟發展模式和產業結構轉型,探索可行道路。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我國經濟“雙循環”模式下,海南自貿港參與國內國際產業鏈供應鏈分工;(2)海南國際設計島、國際教育創新島、區域性國際會展中心建設;(3)海南自貿港區塊鏈產業、金融業和海洋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模式;(4)海南自貿港先導型產業和特色產業的培育與發展模式;(5)海南自貿港現代高端產業體系構建。

(五)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路徑(子課題4

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是海南“三區一中心”戰略定位的“中心”,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具有獨特作用。當前,海南旅游業GDP占比約為20%,是名副其實的主導產業。作為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應充分利用免稅購物等政策利好,發力旅游新業態,從高端旅游、品質旅游和文旅融合等方面成為旅游業發展新標桿。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免稅消費回流與帶動作用;(2)郵輪游艇旅游、會獎旅游、醫療旅游、低空旅游和海洋旅游等新業態創新發展;(3)面向“海上絲綢之路”文旅產業質量與競爭力提升;(4)海南旅游國際化發展策略。

(六)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子課題5

《總體方案》要求海南要創新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建設。海南目前城鎮化率接近50%,擁有大量的農業人口、從事農業的農墾城鎮人口和土地。大量的農村農業人口和土地既是海南自貿港發展的特殊起點,也是海南自貿港發展的潛力所在。海南應在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協調發展上探索全國領先的制度安排。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國際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成功經驗借鑒;(2)海南自貿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3)海南自貿港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研究;(4)海南自貿港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的體制機制。

(七)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建設(子課題6

《總體方案》要求2025年海南的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從現實情況看,海南營商環境不佳的問題突出,并成為制約各類生產要素集聚海南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需要對如何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開展專題研究,對當前海南營商環境面臨的突出問題進行分析,提出盡快大幅改善營商環境的具體建議。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海南自貿港營商環境評估與分析;(2)海南自貿港營商環境國際對標分析;(3)海南自貿港公平競爭政策;(4)海南自貿港營商環境改善措施。

(八)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大風險識別與防控機制(子課題7

海南自貿港建設是我國改革開放事業中的開創性舉措,《總體方案》要求海南自貿港建設要“加強重大風險識別和系統性風險防范,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配套措施”,要“制定實施有效措施,有針對性防范化解貿易、投資、金融、數據流動、生態和公共衛生等領域重大風險”。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1)海南自貿港貿易重大風險識別與防控;(2)海南自貿港投資重大風險識別與防控;(3)海南自貿港金融重大風險識別與防控;(4)海南自貿港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重大風險識別與防控;(5)海南自貿港公共衛生和生態重大風險識別與防控。

三、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正在博士后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申請本項目。

(二)申請限項規定

1. 本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范圍。

2. 申請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含應急管理項目)。

3. 主持或參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尚未結題的人員,不得作為主持人或參與人申請此次應急管理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本項目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103016時。研究期限為10-12個月(202012月—202111月)。項目啟動6個月后進行中期檢查與階段成果的交流。應急管理項目的研究成果最終體現為政策建議報告、媒體報道、研究報告、專著及學術論文等形式。應急管理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將以政策報告作為評價的重點,最終形成的研究報告應圍繞所形成的政策報告進行撰寫,具體內容應包括:提出的政策報告或建議,支撐政策結論和建議的理論、方法、數據、邏輯等。

2. 鼓勵并優先資助團隊整體申請本項目。要求申請人將本項目作為一個整體來申請,其中包含1個總課題和7個子課題,并分別提交項目總體申請書和各子課題申請書,在研究內容中應明確說明本課題與其它相關課題之間的關系,加強各課題之間的合作。總負責人需在申請書中介紹子課題分工情況,并附上“整體申請項目承諾函”,子課題無需提供承諾函。對不能組織團隊整體申請,但對某一子課題特別有研究優勢的單份申請也有可能獲得資助,該申請獲準立項后申請人將歸入整個項目團隊。

3. 管理科學部將采取項目總負責人承擔本項目研究的形式,由總負責人組織團隊進行研究。基金委接受申請書后將組織預評審,計劃在11月組織召開答辯評審會。接到答辯通知的項目團隊,總負責人須親自參加答辯,不按時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經評審組專家評議,管理科學部計劃擇優資助一個團隊(評審組專家可能會擇優組合團隊)。通過評審決定資助的項目將在11月通知申請人,未獲得資助的不再另行通知。每個子課題資助直接經費不超過16萬元,總課題資助直接經費不超過24萬元。

4. 擬申請項目的申請人到基金委網站在線填寫2020年度申請書,申請代碼選填“G04”,資助類別選填“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填“研究項目”,附注說明選填“管理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正文部分按照“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申請人應嚴格按照本項目指南發布的課題內容撰寫,項目名稱應與上述8個課題名稱保持完全一致,否則將不予受理。

5. 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6.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務必在20201026日—2020102816時期間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總課題提供的整體申請項目承諾函和各課題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7.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編制項目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2020102816時)前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材料不完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3)依托單位或申請人應當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2020102816時)前將最終PDF版本申請書(以“依托單位名稱+申請人姓名”命名)發送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并請在主題欄注明依托單位名稱和申請人姓名。

四、咨詢聯系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系電話:010-62317474

2. 其他問題可咨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三處苗老師、任老師;咨詢電話:010-6232 6660010-6232 6697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系方式:8830 2962[email protected]

 

科技處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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